浙阿波罗北交所IPO法律意见书申报稿出炉 拟公开发行不超918.67万股
9月28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申报稿)。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现阶段所需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经北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股票自2026年1月7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目前所属层级为创新层,预计截至北交所上市委召开审议会议之日满足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要求。发行人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9,186,667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发行人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预计不少于200人。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19,405,713.24元;2024年、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832.69万元、6,701.83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应儿、徐凯。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