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云动拟于11月2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审议增加法定股本及供股等决议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汪磊先生、徐冰女士及李尧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江一先生、李月女士及李绍杰先生。
10月9日,飞天云动(06610.HK)通告,谨订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十一时正假座中国北京朝阳区广渠路3号竞园艺术中心8号店舖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两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一为将公司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分为250,000,000股股份)增加至400,000美元(分为2,000,000,000股股份),并授权董事签立一切有关文件及作出有关行动。决议案二受限于及待联交所批准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且配售协议成为无条件且并无根据其条款予以终止后方可生效,内容包括:批准透过供股按认购价每股0.6港元向合资格股东发行最多520,115,040股普通股,比例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股份获发四股供股股份;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与中国北方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的配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授权董事根据供股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并就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实施供股、配售协议及补充配售协议签署有关文件及采取有关行动。为厘定股东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2026年10月26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至过户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汪磊先生、徐冰女士及李尧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江一先生、李月女士及李绍杰先生。

